一、仓储条件要求

        产地仓应当具备温度、湿度、光照、通风等条件的调节要求,以保证合理储存中药材。

二、仓储面积要求

        产地仓应当具备合理的储存面积,保证中药材有序仓储,原则上不低于3000平方米。

三、初加工能力要求

        产地仓应具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的能力,可以根据储存的中药材特点,对其进行挑选、分级、烘干、晾晒等初加工。

四、质量管理要求

        产地仓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,配置相应的技术人员、文件制度,能够对入仓的中药材进行验收、储存、养护、发运等进行规范化质量管理。

五、养护措施要求

        产地仓应当具备基础的养护措施,以保障储存中药材的质量。鼓励采用有利于中药材质量稳定的冷藏、气调等现代贮存保管新技术、新设备。

六、溯源体系要求

        产地仓应当具备质量溯源体系,对储存的中药材的种植、初加工和储存信息进行溯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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